催化焚燒爐
催化焚燒爐又叫催化燃燒焚燒爐、催化劑焚燒爐。
催化焚燒法,至今處理三廢幾乎全部采用氧化燃燒法,使有害廢物在900℃以上氧 化分解為CO2和H2O等,從而凈化了廢氣。因而耗能很大,極不經濟。采用催化燃燒法, 借助催化劑,使有機物廢氣在無焰和低溫下把有害物變為無害物 (燃燒反應溫度一般 為250~500℃),燃燒時熱量可自給或只需補充少量熱量。排出的余熱可回收加以利用。國外早已開發使用,我國近年來有少數研究單位進行開發研究。催化焚燒法的特點:起燃溫度低,一般為200~280℃,反應時間短,凈化效率高,因而節省大量能源,僅為氧化焚燒法的三分之一。催化劑種類:有Pt、Fe-Cr、Cu-Cr、Pt-Al2O3等,使用催化焚燒爐要控制好廢氣的預熱溫度及流速,分配均勻,通常催化床反應溫度不大于600℃,_催化劑使用壽命為1~4年。
國內在丙烯腈尾氣的處理上已應用催化法燃燒。 實踐證明:處理量大(20000m3/h),凈化了廢氣,余熱又可回收,經濟效益顯著。
焚燒爐設計原則
垃圾焚燒爐設計的基本原則是使廢物在爐膛內按規定的焚燒溫度和足夠的停留時間,達到全部燃燒效果。這_要求選擇適宜的爐床,合理設計爐膛的形狀和尺寸,增加垃圾與氧氣接觸的機會,使垃圾在焚燒過程中水氣易于蒸發、加速燃燒,以及控制空氣及燃燒氣體的流速及流向,使氣體得以均勻混合。
爐型
選擇爐型時,首先應看所選擇爐型的燃燒形態(控氣式或過氧燃燒式)是否適合所處理的所有廢物的性質。過氧燃燒式是指一燃燒室供給充足的空氣量(即_理論空氣量);控氣燃燒式(缺氧燃燒)即一燃燒室供給的空氣量約是理論空氣量的70%~80%,處于缺氧狀態,使垃圾在此室內裂解成較小分子的碳氫化合物氣體、CO與少量微細的炭顆粒,到二燃燒室再供給充足空氣使其氧化成穩定的氣體。由于經過階段性的空氣供給,可使燃燒反應較為穩定,相對產生的污染物較少,且在一燃燒室供給的空氣量少,所帶出的粒狀物質也相對較少,為目前焚燒爐設計與操作較常使用的模式。一般來說,過氧燃燒式焚燒爐較適合焚燒不易燃性廢物或燃燒性較穩定的廢物,如木屑、紙類等;而控氣式焚燒爐較適合焚燒易燃性廢物,如塑料、橡膠與高分子石化廢料等;爐排型焚燒爐適用于生活垃圾;旋轉窯焚燒爐適宜處理危險廢物。
此外,還要考慮燃燒室結構及氣流模式、送風方式、攪拌性能好壞、是否會產生短流或底灰易被擾動等因素。焚燒爐中氣流的走向取決于焚燒爐的類型和廢物的特性。多膛式焚燒爐的取向通常是垂直向上燃燒的;回轉窯焚燒爐通常是向斜下方向燃燒;而液體噴射式焚燒爐、廢氣焚燒爐及其他圓柱形的焚燒爐可取任意方向,具體形式取決于待焚燒的廢物形態及性質。當燃燒產物中含有鹽類時,宜采用垂直向下或下斜向燃燒的設計類型,以便于從系統中消除鹽分。焚的爐體可為圓柱形、正方形或長方形的容器。旋風式和螺旋燃燒室焚燒爐采用圓柱形的設計方案;液體噴射爐、廢氣焚燒爐及多燃燒室焚燒爐雖然既可以采用正方形也可以采用長方形的設計,但是圓柱形燃燒室仍是較好的結構形式。將耐火的頂部設計成正方形或長方形往往是非常困難的。大型焚燒爐二次燃燒室多為直立式圓筒或長方體,裝有緊急排放煙囪,中、小型焚燒爐二次燃燒室則多為水平圓筒形。
送風方式
_單燃燒室焚燒爐而言,助燃空氣的送風方式可分為爐床上送風和爐床下送風兩種,一般加入_量空氣100~300%,即空氣比為2.0~4.0。對于兩段式控氣焚燒爐,在一燃燒室內加入70%~80%理論空氣量,在二燃燒室內補足空氣量至理論空氣量的140%~200%。二次空氣多由兩側噴入,以加速室內空氣混合及攪拌混合程度。從理論上講強制通風系與吸風系統差別很小。吸風系統的優點是可以避免焚燒煙氣外漏,但是由于系統中常含有焚燒產生的酸性氣體,需考慮設備的腐蝕問題。
爐膛尺寸的確定
垃圾焚燒爐爐膛尺寸主要是由燃燒室允許的容積熱強度和垃圾焚燒時在高溫爐膛內所需的停留時間兩個因素決定的。通常的做法是按爐膛允許熱強度來決定爐膛尺寸,然后按垃圾焚燒所必需的停留時間加以校核考慮到垃圾焚燒時既要_燃燒干凈,還要_垃圾中有害組分在爐內的停留時間,因此在選取容積熱強度值時要比一般燃料燃燒室低一些。